7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實施辦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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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共41條,明確了反恐怖主義工作的基本要求,規定了一系列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實施辦法》立足首都功能定位,明確核心區等重點地區一體化防控工作體系;結合超大城市反恐工作特點,明確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單位、安全檢查單位的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辦法》還特別強調了對個人隱私、個人信息的保密。其中規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個人在履行反恐怖主義工作職責、義務過程中知悉的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有義務支持協助調查恐怖活動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副主任、法制辦新聞發言人王愛聲介紹,《實施辦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保證國家反恐怖主義法有效實施;堅持問題導向,準確把握反恐怖主義工作重點,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強化統籌協調、整體防控,維護首都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
《實施辦法》明確了反恐怖主義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統籌協調、整體防控,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明確了市、區兩級反恐怖工作領導機構職責,細化成員單位職責,通過督導檢查推動落實工作責任制。
《實施辦法》規定了一系列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例如,立足首都功能定位,明確核心區等重點地區一體化防控工作體系;在國家和北京市重大活動舉辦期間和重要時間節點,提升安全防范等級;對重點目標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細化管理單位職責,對核生化防護、水源保護的管理單位提出嚴格要求。
結合超大城市反恐工作特點,明確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單位、安全檢查單位的責任;規定省際客運班車應當在配客站點上下旅客,人員進出客運場站應當進行安檢;對小微型客車租賃、散裝汽油銷售、鄉村民宿經營、郵政快遞寄送、即時遞送服務等行業,提出實名登記、身份查驗等具體要求。
《實施辦法》還對于立法適用范圍作了規定,如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適用本辦法”“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單位應當依法落實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措施”等。
同時,針對新情況、新問題,規定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支持協助公安機關依法防范、調查恐怖活動的義務;統籌發展和安全,研究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動態,提高安全治理能力。另外,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銷售、實名登記、飛行使用、緊急處置等方面,作了與國家規定相銜接的規定。
發現恐怖事件或疑似恐怖事件后,視情采取封控現場等措施
《實施辦法》明確,發現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有關單位開展先期處置的職責,并對上位法授權由地方決定的應對處置措施作了補充細化。
例如,發現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機關應當立即調動就近警力開展先期處置和救援工作,視情采取封控現場、疏散群眾、搶救傷員、排查檢查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向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報告;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前,事發現場所在地的單位、基層組織應當立即組織疏散、撤離、安置現場人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并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辦法》特別強調了對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保護。如規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追訪
開展反恐“七進”活動,抓緊制定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機制
北京市反恐辦副主任、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警總隊政委孟曉宇表示,頒布實施《實施辦法》是首都反恐怖工作的一件大事,對于全面加強新時代首都反恐怖工作,提升首都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市反恐辦將組織各區、各有關部門,集中力量、步調一致地抓好《實施辦法》實施前的培訓和宣傳工作,把學習宣傳《實施辦法》作為全市反恐宣傳教育和普法宣傳重點,當作一項長期任務常抓不懈。
“從現在起,各區、各有關部門就要積極行動起來,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辦法》作為今年反恐怖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推進。”孟曉宇說,線上積極利用融媒體平臺優勢對《實施辦法》進行全方位立體化宣傳,營造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線下以群眾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方式,積極開展反恐“七進”活動,深入學校、單位、企業、場所、社區、農村、家庭開展反恐宣傳、普法宣傳等活動,使人民群眾牢固樹立反恐防恐意識,營造全民反恐的良好社會環境。
他介紹,近期,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將制定下發貫徹落實《實施辦法》的分工方案。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圍繞《實施辦法》內容,抓緊制定、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機制,按期完成有關工作;市反恐辦將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實施辦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白爽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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