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代辦上牌、保養時間間隔“縮水”……這些煩惱,你遭遇過嗎?記者昨日獲悉,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開展汽車4S店消費維權問題專項整治時,就巡查中發現的典型問題案例,給出了消費提醒,“手把手”教你“避坑”。
案例1
購車合同含“霸王條款” 自身違約情況卻只字未提
(資料圖片)
轄區內一德系汽車4S店所使用的格式合同《汽車銷售合同》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部分,把消費者的違約情況寫得清清楚楚,對4S店自身的違約情況只字未提。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之規定。經調查,九龍坡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4S店處以行政警告,并罰款。
案例2
忽略消費者自己上牌權利 強制代辦上牌并額外收費
轄區內一日系汽車4S店與客戶所簽合同中,列有一筆“代辦服務費”,金額1300元。并且,其合同整套資料歸檔中有一份《溫馨提示》中規定,對于選擇該品牌汽車金融貸款購車的客戶,必須由該4S店統一為你辦理新車上戶、車輛抵押等相關手續。客戶在按揭期間內不能進行車輛過戶、轉賣、調檔等手續。
“由4S店代辦上牌,在消費者購車中普遍存在,部分消費者甚至‘習以為常’,忽略了也可自己上牌的權利。”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稱,商家的行為屬于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消費者搭配購買商品或者服務。上述4S店行為涉嫌違反了《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強行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執法人員介紹,1300元,扣除車管所辦理上牌所需費用120元及辦理上牌所需滅火器急救包183元,還額外收取了每位消費者997元。對此,九龍坡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4S店處以行政警告,責令其退還消費者強制收取的上牌服務費36889元,并處以罰款。
案例3
利用信息差欺騙消費者 縮短保養周期變相多提高收入
轄區內一美系汽車4S店銷售合同配套的《溫馨提醒》中對保養提示:請遵循XX提示進行日常保養(5000公里或者6個月,以先到為準);XX公司建議首次保養時間為(3500公里或者3個月以先到為準),最高不能超過XX日常保養里程做首保,未按要求首保需自行承擔保養費用。這與對應車型車主手冊“日常保養(10000公里或者12個月,以先到為準)”描述不一致。
“整整一倍的差距,結果就有一半左右的消費者接受‘善意的提醒’。商家的行為屬于比較典型的利用信息差欺騙消費者。”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稱,當事人通過《溫馨提醒》誘導消費者縮短保養周期,變相提高其保養服務收入。上述行為,涉嫌違反《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有下列欺詐行為:第(八)項 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對此,九龍坡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4S店處以行政警告,并罰款。
對不公平不合理的店招告示等
消費者應該說“不”
綜合以上案例,執法人員針對購車用車環節的消費問題,向廣大消費者作出消費提醒:
首先,購車環節,只要交易雙方開展交易就構成合同要素,吃一頓飯是,辦一張卡也是。4S店內的店堂告示,卡上的溫馨提醒,對應內容只要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就可能違法,消費者要注意保留證據,勇于說“不”。
同時,辦理車輛手續中,部分商業陋習長期存在,看似合理,實則并不合法。只要在交易過程中感覺被占了便宜,可及時聯系相關部門,有相關部門的專業解釋和直接介入,實現明明白白消費。
此外,商家和消費者信息不對等是客觀存在的,但作為信息時代,各類信息的查詢都十分便捷。查查官方發布,試著搜索一下,商家的謊言也就不攻自破了。“消費者越重視自身權益,商家也就會更小心謹慎。”執法人員表示,對于受到不公待遇的你,拿起手機,動一動手指,下一次專項執法也許就從那一刻開始了。據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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