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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業權,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應有之義。近年來,我國持續推動就業公平,為女性勞動者織密就業“防護網”。但也應看到,招用工時“看不見的性別門檻”、工作中女職工特殊權益得不到保障等問題仍時有出現。堵住漏洞,拆除“看不見的性別門檻”,要靠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新修訂的《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對加強女職工勞動權益保障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利,意義遠超職場范疇,這不僅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男女平等的重要手段,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條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從平等就業、特殊保護、維權救濟等方面,對以往優秀的法律實踐予以集成、細化,將為消除就業歧視,加強女性勞動權益保障提供硬核支撐。
針對招聘環節的隱形性別歧視,新條例明確要求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不得以性別、婚育狀況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女性結婚、生育,這些條款將強力拆除“看不見的性別門檻”。
近兩年出現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一直受到社會關注。值得一提的是,新條例沒有遺忘相關行業的女性勞動者,比如要求平臺企業在制定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時,保障女性勞動者的特殊權益等。
此外,新條例的實施,讓工會在保障女性勞動權益時更有底氣。在條例中,有六處提及“工會”,特別是在條例設置的“約談”制度中,明確用人單位侵害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情節嚴重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聯合工會、婦女聯合會約談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通過包括工會在內的多部門聯合約談,進行教育、警示,將有效形成監管合力,防止侵權行為的再次發生,為女性創造更好的就業環境。
可以預見,這新條例的實施,將讓更多女職工勞動時沐浴在平等、尊重的陽光之下。(萬革)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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