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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判決后多久可以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判決后二年內可以申請執行,民事判決書下來后,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期間開始之日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二、民事訴訟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開庭時間包含在審結期限內,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安排。
1.簡易程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3.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三、民事訴訟撤訴流程是怎么樣
民事訴訟撤訴流程是:
1.申請撤訴。找法網提醒您,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依法準許原告撤訴后,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另行進行。
2.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愿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此,法院依法決定注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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