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五一”消費提示
“五一”小長假即將來臨,外出游玩、親朋聚餐、逛街購物都是人們心中向往的不二選擇。4月28日,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五一”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歡樂度假之余擦亮雙眼、警惕消費陷阱,為消費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同時提倡廣大消費者節約、綠色消費,共筑良好的消費環境。
(資料圖)
提示一:
謹慎報團旅游,明晰合同內容
外出旅行要抵御低價誘惑,選擇資質證照齊全的旅行社。團費價格明顯低于行業市場價或實際成本的,最終結果必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會通過降低旅游中的服務質量和吃、住標準,利用增加購物時間、次數,增加自費項目來彌補,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參報旅行團要與商家簽訂正規的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線路、行程、景點、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標準、自費項目、購物次數及停留時間、轉團、拼團、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
提示二:
警惕價格欺詐,避免盲目消費
出行在外要捂好錢袋子,不盲目消費,不跟風購買,不輕信各種中獎、優惠活動,不被打折低價等宣傳所誘惑,要在充分了解商品的價格、品質、促銷規則的基礎上再做決定。要警惕商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標價與實際價格是否相符,注意實際結算的金額。
提示三:
留心餐飲資質,注重食品安全
假日期間,是餐飲消費高峰,也是各類餐飲消費問題的高發期。消費者外出就餐應選擇《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齊全的經營單位,盡量選擇食品等級為A、B級單位進餐。選購預包裝食品時一定要查看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購買標識不全的食品,不食用過期食品。購買散裝食品要注意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罩上是否有標簽標注,標簽標注是否齊全、規范,特別要注意食品衛生和保質期,盡量挑選信譽度高、管理規范、交易規則完善的商家購買。
提示四:
保留消費憑證,知曉維權途徑
消費憑證類型比較多,具體包括:機票、車票、行程單、景點門票、發票、合同、簽購單、網上交易訂單截屏、轉賬截屏、支付寶賬單等。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要主動向商家索要消費憑證并妥善保存,一旦發生糾紛,可用于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敦促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誠信經營,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共建良好消費環境。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過程中若發現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涉嫌價格欺詐行為的,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劉賾瑞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