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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發布澄清公告稱,近日,秦皇島港股份有限公司關注到有媒體報道秦皇島港銅精礦違約事件:8月1日前后,13家貨主總價值60億元的30萬噸銅精礦被第三方劉宇無單運走。13家貨主委托中國秦皇島外輪代理有限公司、秦皇島外代物流有限公司等兩家貨代公司做報關、貨物倉儲等工作;貨代公司與本公司簽署港口作業合同。經初步核實,一是公安機關已對該事件進行立案調查;二是公司未參與此項貿易糾紛,公司亦未作為被告方進入訴訟程序;三是公司作為港口企業提供港口作業服務,與貨代公司簽訂兩方合同,根據貨代公司指令出入庫,無義務進一步核實實際貨主身份并征得貨主同意;四是貨代公司與公司所屬同一控股股東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但兩貨代公司與本公司無股權關系,劉宇亦與公司無關系。
(文章來源: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