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部分煤炭價格指數與當前市場煤價實際水平明顯不符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地方政府部門、煤炭企業、港口和煤炭價格指數機構召開會議,對指數采樣信息逐條進行比對核實。經核實確認,部分價格指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信息來源不實。部分指數機構發布的港口煤價采樣來源企業并未在港口立戶交易,部分發布價格的煤炭品種并未在港口銷售交易。二是未按實際成交價采樣。部分指數機構僅按貿易商虛高報價作為采樣依據,未對實際成交情況和成交價格進行核實確認。三是價格采樣信息滯后。部分指數機構采樣來源中,仍將已停產煤礦在停產前的高價作為采樣來源,采樣信息嚴重滯后和不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要求煤炭價格指數機構抓緊整改,嚴格規范價格指數采樣行為,全面、真實、準確、客觀反映市場價格情況,避免誤導市場預期。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